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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身份基本信息实名认证的公告
关于落实身份基本信息实名认证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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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6-15 14:45尊敬的各位用户:
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颁布的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在 2016年7月1日起生效,为了遵守《办法》中有关账户实名认证的条款,我司将于2016年6月26日进行系统升级。2016年6月27日开始将执行以下实名认证与账户余额支付的交易额标准:
1、通过1—2重身份基本信息实名认证的为I类甬易账户,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元(包括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)。
2、通过3—4重身份基本信息实名认证的为II类甬易账户,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(不包括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)。
3、通过5重或以上身份基本信息实名认证的为III类甬易账户,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(不包括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)。
实名认证在登录甬易账户后的安全中心进行,可以通过提交身份证、提交手机号码(本人实名登记手机)、提交银行卡(本人银行卡)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,其中每成功认证一张不同的银行卡可增加一重认证。
为了不影响您的甬易账户正常使用,请在6月27日起,按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实名认证。
浙江甬易电子支付有限公司
2016年6月15日




















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721号